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16:05:02作者:佚名
办理条件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办理资料
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办理资料为个人身份证证明(内地居民即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仅限本人办理。
办理流程
第1步 业务网上预约
本人通过互联网电脑登录东莞交警网(http://jjzd.dg.gov.cn/)进行网上预约
第2步 提交业务资料:
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厅
第3步 受理:
资料审核通过后受理,领取驾驶证业务申请表、受理凭证和准驾证明
收费标准
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无需收费。
《备注:系统没有相片的,需要重新拍照上传,并提供3张相片,原因:系统没相片会影响考试成绩上传,相片用于制驾驶证。申请异地分科目考试的请指引市民预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业务预约”办理。》
异地分科目考试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
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3、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
4、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
5、对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自动注销,重新报名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