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更新时间:2022-09-14 18:00:26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我市现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4%(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怎么办?

  (一)就医治疗: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市外医疗机构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市级医疗机构提出,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治疗工伤的病历、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伤残部位相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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