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2-09-14 18:01:52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1、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2%(公务员86%),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76%(公务员88%),居民支付比例为55%

  2、参保人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或者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职工支付比例统一为60%(公务员80%),居民支付比例为40%

  非因急诊(症)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报销。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比例为  异地  参保  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