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更新时间:2022-09-14 20:50:13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内容: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

  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本文标签: 广东省  职工  负担  基金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