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2 16:31:07作者:佚名

沈阳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补贴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申请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与注册地一致)首次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联系方式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补贴联系方式

  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83

  沈河区人社局:024-22898825

  铁西区人社局:024-25711252

  大东区人社局:024-88219525

  皇姑区人社局:024-86264370

  浑南区人社局:024-23910898

  于洪区人社局:024-85831307

  苏家屯区人社局:024-89121280

  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9863050

  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1026

  辽中区人社局:024-87821329

  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5305

  康平县人社局:024-87338066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024-64689589

本文标签: 法库  辽中  高校毕业生  和平区  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