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攻略

更新时间:2022-09-15 07:19:42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攻略

  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的,可直接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再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⑵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的,需先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办理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⑶职工或职工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先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办理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提取额度

  ⑴租住商住住房的,按自然年度提取,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每年度每个缴存人最高提取额为4800元,每一个年度只能申请提取当年度额度,如多个年度没有提取的,也只能提取当年度额度,不累计计算。

  ⑵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夫妻双方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实际支出的房租。一年内分次提取的,夫妻双方提取合计款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实际支出的房租;

  ⑶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

  3.办理要件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租赁住房的

  ⑴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名下没房产证明原件(本证明在出具时间年度内有效);

  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在工作所在地租赁住房的

  ⑴职工工作所在地所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名下没房产证明原件(本证明在出具时间年度内有效);

  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工作地点证明(证明中无明确有效期的,则该证明有效期为证明出具之日起半年内);

  ➤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⑴公共租赁房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单位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⑷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办理场所

  ⑴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租赁住房提取的,到职工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事窗口办理。

  ⑵职工在工作所在地租赁住房提取的,到管理中心或所属管理部办事窗口办理。

  ⑶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到管理中心或所属管理部办事窗口办理。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住房  职工  缴存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