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购房公积金提取时限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2-09-15 18:48:56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购房公积金提取时限如何界定?

  职工应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内”如何界定?

  答:“一年内”是指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后一年内。

  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和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提取;

  ⑵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

  ⑶购房时间在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购房时间超过一年的,不能申请提取;

  ⑷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如所购房产已出售或转让则不能提取。

本文标签: 房产  住房公积金  职工  一年内  所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