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桥申请离婚登记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5 18:49:38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华桥申请离婚登记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为:

  (1)本人有效护照;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须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宽3.5cmx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本文标签: 照片  半身  底版  近期  有色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