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人才引育生活补贴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2-09-15 18:53:29作者:智慧百科

肇庆人才引育生活补贴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一览

  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人才待遇线下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指引

  申报事项: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生活补贴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后,全职在我市博士博士后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

  (三)在站博士后年龄和程序符合国家、省的相关规定。

  (四)在站博士年龄要求如下:在东南板块各博士工作站进站时,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西北板块各博士工作站进站时,博士年龄不超40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需提交资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或相关进站批准材料(复印件);

  5.设站单位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从事科研工作的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在站博士生活补贴需提交资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肇庆市博士进站备案表》(复印件);

  3.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设站单位与博士研究人员签订从事科研工作的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6.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可提交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在肇纳税凭证)。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申报事项:引进或毕业(出站)留肇的博士后、博士及硕士生活补贴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后引进,同时承诺在肇庆服务3年以上。

  (三)引进到我市东南板块区(市)工作时,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引进到我市西北板块各县工作时,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硕士研究生需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引进(出站)留肇博士后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博士后证书或其它博士后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国(境)外籍博士后可提交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在肇纳税凭证)。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引进毕业留肇博士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国(境)外籍博士提交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在肇纳税凭证)。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申请引进硕士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国(境)外籍硕士提交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在肇纳税凭证)。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申报事项:引进或本地培育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引进的人才,须为2018年1月1日后来我市企业工作,同时须承诺在肇庆服务3年以上。

  (三)引进的人才,须在来肇工作前已获取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本地培育的人才,其获取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须为2018年1月1日后。获取证书的时间以评审(包括认定、考试、鉴定等形式)通过时间为准。

  (四)引进到本市企业工作的正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引进到本市企业工作的副高职称、技师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引进到本市企业工作的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5周岁。

  (五)本市企业培养的正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市企业培养的副高级职称或技师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六)按照我省职称管理规定,外省来粤人员职称证书(除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外),需经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确认或重新评审。

  (七)按照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须为《2018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中所录入的项目。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引进和本地培育的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引进和本地培育的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申请事项:本地培育的在职博士、硕士生活补贴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自2018年1月1日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市直及东南板块各用人单位培养的在职博士,获得证书时(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西北板块各用人单位培养的在职博士,获得证书时(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我市企业培养的在职硕士,获得证书时(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申请人须承诺在肇庆服务3年以上。

  二、申请材料

  1.《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待遇申请表》(线下申报)原件一式3份;

  2.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在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上述提交的复印材料,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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