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5 21:19:59作者:智慧百科

惠州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申请对象: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有行政事业编制,且落户惠州的新引进博士、博士后、正高职称人才。机关、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非全日制博士不列入发放范围。

  申请材料

  (一)《惠州市高级人才住房补贴申领表》;

  (二)个税完税记录(如,2020年11月申请,则打印2020年6-11月的);

  (三)工作合同或接收报到手续等证明引进时间的材料复印件;

  (四)落户证明(户口簿复印件);

  (五)以博士人才身份申报的,应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在境内大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大学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正高职称人才申报的,应提供正高职称证明材料;以博士后身份申报的,应提供出站证明材料或《博士后证书》;

  (六)个人名下建设银行卡复印件(请将建行卡和个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注明工作单位并签名)。

  申请流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做好实地走访和审核汇总工作,确保人才符合申报条件。

  (二)省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博士的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

  (三)上述单位填写《申报博士津贴汇总表》、《申报住房补贴汇总表》盖章后与所有申报材料一并上交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审核无误后,即发放津补贴。

  申请时间

  新引进博士、博士后、正高职称人才落户惠州后可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申领时间和月津贴申领同步,为当年的6月和12月份。落户3年内不申领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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