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澳居民来惠就业博士津贴怎么发放?

更新时间:2022-09-15 21:21:37作者:智慧百科

惠州港澳居民来惠就业博士津贴怎么发放?

  博士津贴

  补贴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并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博士后、博士人才,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的非全日制博士不列入发放范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博士人才。

  补贴标准:博士后:1500元/人·月,博士:1000元/人·月

  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应提交材料:(首次申领提供1-6项材料,非首次申领提供1-2项材料)

  1.《惠州市高级人才津贴申领表》

  2.个税完税记录(打印相应月份)

  3.工作合同或增人计划卡

  4.博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按博士后申领的需提供出站证明材料或《博士后证书》

  6.本人建设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

  应核验信息:个税完税记录。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每年5月和11月分别申请当年上半年津贴和下半年津贴,程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盖章--所在县区组织部门初审盖章--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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