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芦淞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更新时间:2022-09-15 21:22:17作者:智慧百科

2022株洲芦淞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株洲芦淞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株洲市芦淞区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4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株洲市芦淞区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点击进入)“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政府2号楼12-22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株洲市芦淞区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点击下载,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本人必须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生须提供《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点击下载,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答辩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进行,答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答辩时间8分钟,其他岗位答辩时间3分钟,考生答辩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初中美术、小学音乐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内容:初中美术岗位为素描,时间60分钟;小学音乐岗位为指定曲目清唱,时间3分钟。其他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答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初中美术、小学音乐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上微型课60分、专业技能展示40分。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

  各招聘岗位以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应聘人员须确认报名前28天内本人及家属无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无接触尚在健康监测期内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14天内无重点涉疫区域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方可报名。为提前做好报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请应聘人员提前申领现场报名24小时之内居民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将截图发至1905484836@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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