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家属随军户口迁入指南(迁入条件+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5 22:14:01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家属随军户口迁入指南(迁入条件+所需材料)

  家属随军落户

  迁入条件:

  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所在地。

  所需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

  2.家属的户口身份证件

  3.结婚证

  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凭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部队相关证明,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驻地,并随其调动或退出现役而随迁。

  办理单位: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另有文件规定或市、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1.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

  2.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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