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5 22:14:12作者:智慧百科
高校毕业生创业类补贴
1、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在我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创业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一种身份:(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在江门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或者具有江门市户籍,离开本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江门创业的劳动者;(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其创办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获得1万元补贴。(咨询电话:5523363)
2、创业租金补贴
在我市租用经营场地(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创业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一种身份:(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其创办的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按实际缴纳的租金总额给予补贴,每年度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咨询电话:5523363)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本企业就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按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咨询电话:5523363)
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提高至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咨询电话:5523363)
5、江门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补贴
我市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标准,每年资助登记注册5年内有发展潜力企业的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咨询电话:5523363)
6、培育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对在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获奖项目或被选拔出具有成长性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咨询电话:5523363)
7、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含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下同)为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且参训人员参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可申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2800元。(咨询电话:553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