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校毕业生社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补贴期限

更新时间:2022-09-15 22:50:22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高校毕业生社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补贴期限

  补贴标准:

  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就业地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的,补贴期限最长1年;

  就业地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补贴期限最长2年;

  享受补贴期间变更就业地的,累计补贴期限按照变更后的就业地计算。

本文标签: 保险费  不含  用人单位  高校毕业生  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