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启封条件

更新时间:2022-09-15 22:53:26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公积金启封条件

  启封条件:

  1.在职工账户封存期间,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在新单位就业的,先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再办理账户启封手续。启封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由新单位负责办理。

  单位专管员权限:

  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密码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具体业务种类:个人开户、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封存、启存、个人账户同城转移、汇缴登记、补缴登记、托收转账、单位地址、邮编变更和查询本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单位  缴存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