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冲本还款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5 22:53:54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冲本还款指南

  株洲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冲本还贷

  公积金冲本还贷概念:

  公积金冲本还贷,是指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共同借款人退休的,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共同借款人死亡的参照执行)。

  办理条件:

  1.还贷12个月后(含12个月)。

  2.公积金无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有应还未还本息的,先偿还应还未还本息。

  4.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的。须先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

  5.冲本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100元(不包含共同借款人退休、死亡)。

  6.共同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在离退休行政管理部门完成退休审批的,其账户余额打入主借款人贷款还款卡做柜台还款,并同时注销其缴存账户(共同借款人死亡的参照执行)。

  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贷款发放的管理部。

  2.所需资料:冲本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本文标签: 借款人  公积金  还贷  账户  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