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2 18:50:10作者:未知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购买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根据《通知》第一条内容,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购买第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是对两套住房的购房面积都做出了限制,如果已经拥有的第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或购买的第二套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这两种情况都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第一套住房正处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打算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使用?

  根据《通知》第二条内容,职工个人及家庭如已经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因此,处于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的情况不能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套住房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且面积超过了120平方米,但目前已出售,个人及家庭属于无房状态,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再次购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可以申请使用。根据《通知》第二条,目前属于无房或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住房时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调整中涉及的住房面积的限定,依据是什么?

  (一)对所拥有的首套住房面积限定在120平方米(含)以内。中央相关文件中明确了对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予以支持,将开发建设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在本《通知》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收到反馈意见,建议修改为120平方米,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通知》制定过程中采纳了这些意见放宽90平方米标准至120平方米。

  (二)对二套或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屋面积限定在144平方米(含)以内。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南宁市对于普通住房的定义:“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实际中,我市除别墅除外,基本普通住宅小区容积率都大于1.0,且为便于我管理中心实际业务操作,将普通住宅定义为144平方米(含)以内而不考虑实际成交价格是否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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