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2 19:20:04作者:未知

2022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审核申请办理条件

  申请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送审单位必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或者是经政府部门确认具有人事代理权的社会服务机构。(注:如果不是上述单位性质的,可以个人名义送审)

  审核对象是已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具有符合国家工龄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的:

  1、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

  2、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原固定职工;

  3、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原固定职工);

  4、2000年2月之后辞职离开广州市市、区属机关、财政核拨、核补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粤府函29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4号)规定的:

  (1)2014年9月底前,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

  (2)1994年1月至2014年9月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离开外省机关事业单位、驻我省的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

  审核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本;

  2、《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职工档案;

  4、在职人员单位还需填写《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批量申请情况表》,并提交其电子版;

  5、送审单位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温馨提示:

  注:《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申请表》 请到区社保经办部门前台自取。或到广东政务网搜索“企业职工历史信息审核申请”,下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即可。

  审核申请办理流程

  在职职工

  ⑴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⑵单位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批量申请情况表》,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⑶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属和区属单位,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及区属 单位(外资、私营企业、民营、民办非企业等)、个体工商户 的雇主、雇员等,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 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审核机构(市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下同)审核;

  ⑷市审核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对资料不全的,审核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审核机构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

  失业人员

  ⑴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有效失业证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

  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 报市审核机构审核;

  ⑶对资料不全的,审核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失业人员或原企业补充有关原始资料。补充资料后 , 审核机构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

  ⑷市审核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审核机构审核后,通知送审人领回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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