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6 19:28:04作者:智慧百科

常州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注:仅限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提取

  办理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如由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办理人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如办理人为其他关系的,则还需提供受遗赠证明(公证书)原件;

  (4)死亡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包括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死亡注销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5)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

  问:

  那些人可以办理死亡提取?

  答:

  仅限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提取。

  问:

  办理死亡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会注销吗?

  答:

  办理死亡提取后,死亡职工公积金账户将被注销。

本文标签: 原件  职工  继承人  仅限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