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6 19:30:33作者:智慧百科
报考者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审核。职位表中,有部分职位的专业前所加数字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类别代码或门类代码,以示区别。
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者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设置的专业门类、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职位表中专业类一般不是指学科门类(学位授予门类)。如职位表中的本科学历层级“法学类”专业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及其所包括的专业,而不等同于法学学科门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本科学历层级所设的“法学”专业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030101K法学”专业,不等同于法学学科门类及法学类中所包含的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层级中的“0301法学”“法学”或“法学类”专业,是指教育部目录中法学一级学科及其所包含的二级方向专业,不等同于研究生目录中的法学学科门类(学位授予门类)。
对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报考者毕业证上的专业如果为其一级学科名称的,报名时应注明所学的二级学科(方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报考者也可拨打职位咨询电话与资格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