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6 20:54:04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

  株洲生育、终止妊娠、节育、绝育手术等实行定点服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产、引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交验下列证件或证明:

  (一)单位参保证明;

  (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的,交验《生育保险待遇证》和《生育证》。

  (三)引产、育龄期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术的,交验医疗机构手术证明。非育龄期的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的,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的,交验单位(居住)所在地的区、县(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复通手术证明》。

本文标签: 手术  计划生育  育龄  宫内  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