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6 21:00:58作者:智慧百科
为缓解助学贷款毕业生经济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要求,现就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公告如下:
一、助学贷款利息减免
(一)免息范围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具体包括:
1.自动减免2022年计息周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内的到期利息(8月31日、9月20日)。
2.自动减免2022年12月20日借款学生自付利息。
(二)免息方式
借款学生无需申请,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
(三)退还利息范围
符合免息条件,但已偿还的2022年提前还款利息和新增罚息,将在年底前退还借款学生。四部委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
(一)延期范围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后的还款日为2023年的同一日期,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二)申请方式
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采取全线上方式开展,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审批,即日生效。如借款学生名下有多笔助学贷款合同,需在不晚于最早到期合同申请截至日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一并申请,超过申请截至时间的贷款合同将无法申请延期。
(三)申请时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已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温馨提示: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三、注意事项及咨询电话
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和渭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有疑问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95593
渭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9-33219841
渭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