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辆年检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2 20:05:06作者:佚名

成都车辆年检办理指南

  一、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IC卡式社会保障卡等4种证件,或者自报姓名、身份证号。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代征车船税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若提交资料中出具第3、4项的部门已与公安部门联网,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三、办理流程:

  (一)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

  第一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

  第二步:邮政人员上门送达。

  (二)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申请

  第一步:到警邮便民服务站提交资料;

  第二步:邮政人员上门送达。

  (三)到车管窗口申请

  第一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四、办理点地址、咨询电话:

  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12123手机APP、全市各警邮便民服务站、各公安车管窗口。

  具体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可通过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c.122.gov.cn查询,并拨打业务办理点电话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成都交管热线962122。

  五、其它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3、免检范围: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及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都享受免检政策。但有4种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1)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范围;(2)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3) 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享受免检政策;(4)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不享受免检政策。

  六、温馨提示:

自2018年7月30日起,对6年内免检车辆办理注册、变更、转移登记,核发检验标志、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时,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对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的,不再要求提交行驶证,邮寄送达检验标志。

  

本文标签: 机动车  交管  凭证  原件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