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D类E类人才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2 20:05:07作者:佚名

西安D类E类人才标准

  西安D类E类人才标准

  D类人才

   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

  ▶ 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

  ▶ 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

  ▶ 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

  ▶ 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 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

  ▶ 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 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 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E类人才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

  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除过对个人提出认定要求外,还对认定单位做出规定

  在西安市注册满1年并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可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员工(含法人)申请人才认定。各人才认定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认定部门)按照隶属与属地原则受理

  1、市级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受理部门为其市级主管部门;

  2、区县(开发区)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受理部门为其所在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3、注册或纳税在西安市的单位、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受理部门为单位纳税所在地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自主创业的单位纳税在西安市级(或省级)的,受理部门为创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本文标签: 部门  人员  人才  万元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