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西咸阳居民医保征缴对象

更新时间:2022-09-16 22:57:41作者:智慧百科

2023陕西咸阳居民医保征缴对象

  2022陕西咸阳居民医保缴费对象:

  具有咸阳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咸阳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01、农村居民;

  02、城镇非就业居民;

  03、在校学生;

  04、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05、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06、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缴费标准:350元每人每年

  征缴期限:9月10日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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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及待遇时间

  (一)一般人员:

  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0日至12月20日,医疗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二)大学生:

  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按年度参加居民医保,当年入学大学生医疗待遇计算时间从学生缴费之日至次年12月31日计算。

  (三)新生儿:

  出生当年90天内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计算,出生当年90天内未参保缴费的可作为特殊人群;出生当年90天(跨年)内缴纳出生当年及次年医疗费用的,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计算,只缴纳次年医疗费用的,医疗待遇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未在90天缴费的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四)特殊情况:

  01、政策允许的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可缴费的特殊人群,按全省规定的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缴费后,医疗待遇从缴费后次月算起。

  02、特殊人群: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外省回咸应届大学毕业生、参保年度职工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各类人员、相关部门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人员等。

  办理参保所需资料:

  01、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享受资助各类人群:在系统中已存在标识的直接办理业务,未存在标识的,提供民政、乡村振兴部门佐证材料;

  02、军人转出现役当年、军人转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退役证明及配偶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03、外省回咸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证或其他能证明应届毕业的资料;

  04、参保年度职工断保人员:系统内参保状态为暂停或终止且清退了个人账户的直接办理;

  05、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释放资料;

  06、失联人员:提供村组或社区证明(县级经办部门受理业务的可由基层医保经办部门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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