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6 23:00:33作者:智慧百科
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每人累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2个月。
(4)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予以停发。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不予受理。
申领程序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采取线上线下申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申请材料: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
线下申请: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线上申请渠道:
1、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2、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3、“秦云就业”小程序和各市(区)公布的网上经办平台申领
办理时限: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