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涉港、澳结婚登记办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9-17 14:53:37作者:智慧百科

衡阳涉港、澳结婚登记办理制度

  衡阳涉港、澳结婚登记办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衡阳市民政局

  二、责任人

  婚姻登记处法人代表

  三、办理依据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婚姻登记条例》。

  四、办理条件

  一方户籍属衡阳市,一方户籍属香港、澳门。

  五、申请材料

  1、本地方:身份证、户口薄

  2、港澳方:身份证、通行证、申请结婚声明书(港澳律师楼办理)

  3、双方近期半身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双方证件复印件一份

  六、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七、办理期限

  正常工作日,随到随办。

  八、办理窗口

  衡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本文标签: 衡阳市  民政局  登记处  婚姻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