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区图书馆分馆营业时间+地址

更新时间:2022-09-17 22:58:07作者:智慧百科

常州新北区图书馆分馆营业时间+地址

新北区图书馆直属分馆

馆 名

地 址

开放时间

三井分馆

太湖西路与秦岭路交界处

(85511096)

周二—周日

9:00-11:00;13:30-15:30

新桥分馆

新桥镇商务大厦(云河路10号)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取款机后方电梯六楼(85922105)

周一—周五

9:00-11:00;13:30-16:30

奔牛分馆

奔牛公园内(13401633238)

周一—周五

8:00—17:00

(周六、周日可电话预约借书)

春江分馆(滨江分馆)

刊江路296号滨江中学内(81285855)

周一—周五

8:30-11:30;13:00-17:00

周日

9:00-11:00

薛家分馆

薛家镇庆阳路68号,华夏艺博园

A座二楼(85951680)

周一—周六

8:30-11:30;13:30-17:00

孟河分馆

齐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楼(83241937)

周一—周五

8:30-16:30

西夏墅分馆

香山欣园23幢西夏墅文体站三楼(83438151)

周一—周五

8:00-17:00

罗溪分馆

罗溪镇青莲社区三楼(81294351)

周一—周五

8:00-16:30

  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1. 年满12周岁读者凭本馆有效读者证、信用证(一人一证)借阅图书,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读者证、信用证。

  2. 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读者证、信用证上如有逾期图书、音像制品及期刊未还,则不能再次借阅。

  3. 图书未办外借手续不得带出借阅区,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折叠等问题,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作技术处理后办理借阅手续。

  4. 本借阅区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损毁、遗失文献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并扣除读者证或信用证上相应积分。

  (1) 遗失文献: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按原文献价格的3~20倍赔偿。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内书籍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书籍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20年以上(含20年)按原价的20倍赔偿。

  (2) 损毁文献:指涂画、圈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a. 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按原书价的30%赔偿。

  b. 损毁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按遗失文献处理。

  (3) 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芯片,以免影响图书的借还。如发生损坏情况,按每本图书5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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