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8 19:04:04作者:智慧百科

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衡阳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弃婴(儿)户口补登指南

  一、申请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的,可以为被收养人员申报户口补登。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主管民政部门出具的办理落户意见函 (必须)

  2、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包括补登人员姓名等户口登记事项、录亲公告、已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录入打拐系统的凭证材料、弃婴(儿)捡拾证明等在内的申报材料。 (必须)

  3、其他材料1 (非必须)

  4、其他材料2 (非必须)

  5、其他材料3 (非必须)

  三、办事地点

  点击查询

  四、办事流程


  五、收费标准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六、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户口  社会福利  公安机关  材料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