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求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23 09:50:03作者:佚名

东莞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求一览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东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内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

  (二)携带行驶证和悬挂号牌;

  (三)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四)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五)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零点一五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零点三米,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运载物遗洒散落、飘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签: 驾驶人  安全  零点  电动自行车  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