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莆田城厢区招聘337名编外教师

更新时间:2022-09-19 19:21:31作者:智慧百科

2022莆田城厢区招聘337名编外教师

  城厢区教育系统2022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方案

  鉴于新校区投用、城区中小学扩容、高中综合改革师资需求,以及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需要,根据《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莆城教[2018]188号)精神,决定招聘城厢区2022年编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337名,具体岗位见《城厢区2022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点击下载)。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凡报名参加2022年福建省新任教师招聘,且参加当年度全省统一笔试人员,均可报名城厢区2022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城厢区原入聘的编外合同教师聘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二)岗位要求

  具备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首次聘任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

  1.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2.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3.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4.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中学:8月7日上午;

  幼儿:8月7日下午;

  小学:8月8日上午语文、英语,8月8日下午数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二)报名地点:城厢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50号)。

  四、报名方式及聘用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须提供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应聘者须提供《城厢区2022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省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查看左侧个人信息查询-点击成绩查询-点击左上角的打印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有照顾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聘用办法

  1.在核定的编外合同教师聘用人数内,先聘用免笔试对象(包括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若出现免笔试对象的报名人数超过聘用人数,则通过抽签确定。

  2.其余岗位面向当年度参加福建省公办教师招聘考试的人员,聘用不需面试,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4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聘用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具体岗位由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选择。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三)岗位选择: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学科报名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并适时进行岗位选择(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四)补充招聘:第一轮招聘岗位未招满、选岗后因各种原因放弃以及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等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将组织第二轮补充招聘(由各有关学校自主招聘,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时,一律接受核验身份及体温检测,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出示“八闽健康码”;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如报到时无法提供的,须在隔离室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校医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资格审核,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室进行资格审核,并全程佩戴口罩。

  五、聘后管理

  (一)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编外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人事代理

  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办理人事代理,参照在编教师做好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资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考核奖惩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编外合同教师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参照在编教师优秀比例执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并作为续聘劳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编外教师年度考核,实行三年一聘制度,仍需保留部分编外合同教师的用人单位,三年年度考核总成绩在所在学校全体教师排名60%(含)以内方可续聘,达不到的予以辞退。

  (四)职称评聘

  编外合同教师的职称纳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区人社局根据各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人员数,参照本校在编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编外人员岗位职数,编外教师岗位职数实行单列管理。编外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同样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等文件执行。

  (五)继续教育

  编外合同教师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管理,不断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完善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的办理和发放。用人单位参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确定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财政拨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编外合同教师享受一个月奖励金,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但不享受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

  (二)“五险一金”的办理。用人单位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切实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的社会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编外合同教师“五险一金”缴交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三)评优评先推荐。编外合同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学校在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推荐工作时应注意推荐优秀的编外合同教师参评。

  (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编外合同教师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的教代会等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于不涉及干部职数管理的职务,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履职优秀、有业务专长、符合任职要求的编外合同教师进行考核聘任。

  (五)享有假期规定。编外合同教师享有寒暑假、婚假、产假、事假、病假、公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鉴于编外合同教师的特殊性,首次聘任期内,若第一年请产假的,当年产假期间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若第二年请产假的,当年产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参加公办教师招考享有优待。城厢区在职编外合同教师,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在参加本区学校公开招聘时,若报考者所持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类别可不作限制(若本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发布(进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点击“专题专栏”,进入“教育专栏”,查看“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chengxiang.gov.cn/ztzl/jyzt/),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本方案解释权归城厢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594-267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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