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厦门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指南(两个五年入户)

更新时间:2022-03-23 10:55:07作者:佚名

2020厦门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指南(两个五年入户)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申请对象:在我市居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1、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

  2、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

  3、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

  申请材料:

  1.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2.市局或公安分局出具的暂住证满年限的证明(拟落户岛内的,查询及认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落户岛外的,查询及认定在岛外拟落户的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3.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及签订劳动合同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如有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申请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2、作出办理意见

  受理窗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交通指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本文标签: 我市  暂住证  周年  窗口  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