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农村低保认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2-09-19 21:10:44作者:智慧百科

湘阴县农村低保认定标准

  农村低保认定标准

  一、适用对象

  持有当地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二、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申请受理、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做到“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经济核对、张榜公示、档案资料齐全”五个100%,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2020年湘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20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0元/月。

  3、定期跟踪保障对象的家庭变化情况,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按月银行打卡发放,并通过乡财“一卡通”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三、政策依据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2.《关于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4]16号)

  3.《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湘民发[2020]7号)

本文标签: 对象  农村  低保  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