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22-03-23 11:20:42作者:未知

南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可知,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朋友的2020年南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1810元×90%=162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