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学生医保办理指南(参保+缴费)

更新时间:2022-09-20 14:44:24作者:智慧百科

中山学生医保办理指南(参保+缴费)

  中山学生医保办理指南(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按年征收,按照《关于公布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2〕77号)相关规定,我市2023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7840元,其中城乡居民个人缴费809.76元/年,学生个人缴费578.40元/年;

  一、非中山户籍学生

  报名参保时间:

  2022年10月20日前

  报名参保对象:

  以下非中山市户籍学生需于2022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报名参保

  1、新入学学生:含幼儿园小班(小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一、高一、大一等非本市户籍学生;

  2、其它年级学生:未参加本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愿选择参加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

  在2021年已办理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的学生,无需重新参保,续保即可。

  缴费时间

  报名参保及续保学生家长可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方式

  在缴费期间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或自行到税务部门前台(全市通办)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及时缴纳的,2023年不能享受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二、中山户籍学生

  医保登记时间:

  9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登记对象:

  未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的本市户籍学生,可在医保登记时间向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以个人身份、家庭户或村集体(居委会)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办理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的学生,无需重新参保,续保正常缴费即可。

  医保登记办理地点

  点击查看:中山各区镇医保经办机构地址

  缴费对象

  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手续的学生和续保的学生

  缴费时间

  1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其提供的银行账户直接代扣,请您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扣费期间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2023年全年保费,以便正常扣缴,并及时查看账户扣缴情况。

本文标签: 城乡居民  医保  学生  参保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