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转到外地?

更新时间:2022-09-20 19:00:30作者:智慧百科

常州市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转到外地?

  常州市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转到外地?

  参保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暂停参保,且无欠费,直接向转入地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工作并参保,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按“从长、从后计算,户籍地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则该地为待遇领取地;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 10 年的,则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本文标签: 户籍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  所在地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