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可享受的康复类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9-20 19:05:35作者:智慧百科

烟台残疾人可享受的康复类政策有哪些?

  烟台残疾人可享受的康复类政策有哪些?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救助对象为0-17岁持证残疾儿童及持有符合规定的疑似残疾诊断证明(诊断报告或病历诊断书)的0-6周岁(含6周岁)疑似残疾儿童,发育迟滞儿童可类同于疑似智力残疾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户籍;

  ②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纳税1年以上;

  ③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至少缴纳养老和医疗险)1年以上;

  ④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

  经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政府救助的康复服务。残疾儿童监护人,应先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到康复机构领取康复档案(救助册),填写机构接收康复相关信息,持相关材料向残疾儿童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救助标准:0-12 周岁儿童康复训练费,一级、二级、三级机构每人每天分别补助80元、90元、100元(拨付定点机构,下同);13-17 周岁儿童每人每天补助50元;0-17周岁视力儿童康复每人每天补助80元;儿童家庭生活交通补助费每人每天25元(拨付儿童家庭)。

  康复训练补助按照有效天计算,其中视力儿童每月出勤为8至13天,年救助不超过75天,其他儿童为10至20天,年救助不超过240天。(市残联:6883335)

  2.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救助范围:具有山东省户籍的0-1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具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省项目技术指导组专家评估有手术适应指征,监护人有手术意愿并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

  申请方法: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监护人可直接从网上(网址:http://service.sddpf.org.cn)向省人工耳蜗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申请。(省康复研究中心:0531-81210513、81210558)

  3. 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人工耳蜗植入主要用于治疗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

  ①救助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申请者年龄为10月龄-17岁有脑膜炎病史的申请者可在手术条件完备的情况下尽早手术,不做最低年龄限制。

  ②双耳听力损失为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双耳尝试使用助听器经优化验配收益甚微或无效。6岁以上申请者需要有一定的听力言语基础,自幼有助听器佩戴史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史(有突发耳聋病史的申请者除外)

  ③无手术禁忌症。

  ④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植入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且可陪同申请者接受康复训练。

  ⑤年龄未满18周岁,单耳已植入人工耳蜗,但因体内植入体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者,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定点医院项目负责人鉴定、评估通过且签字后,可按项目申请流程申请该项目。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监护人凭借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可直接从网上(www.service.sddpf.org.cn/)向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办公室提交申请,省项目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受理救助申请,及时接听筛查预约电话,在申请材料齐备情况下,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和告知。(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15098710773、0531-88898978)

  4.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持证残疾人或残疾儿童,有辅助器具需求的,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市残联:689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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