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0 19:07:27作者:智慧百科
武进人社应对疫情助企惠企纾困政策举措
9项惠企政策
1.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为0.5%。
负责部门: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企业社保科
咨询电话:86529735
2.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继续实施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6个月。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具体政策另行制定。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负责部门: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企业社保科
咨询电话:86529735
3.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仍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并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负责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咨询电话:86310906
4.持续发放企业社保补贴
武进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企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样享受社保补贴,全力帮助企业减轻用工负担。
负责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
咨询电话:86529782
5.开发卫生防疫临时公益性岗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村、社区紧急开发一批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协助开展核酸检测采样秩序维护、重点人员排查、防控物资发放、交通要道值守、环境保洁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
负责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
咨询电话:86529782
6.强化就业见习政策保障
鼓励全区企业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见习基地,及时兑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对见习期满,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或提前留用的),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见习基地学员因疫情影响缺勤的,视作正常出勤;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期限及生活费等期限顺延。见习基地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未满的,根据剩余期限发放见习补贴。
负责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招聘服务科
咨询电话:86529706
7.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奖励制度,将外来务工人员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子女入积分学挂钩,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经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500-4000元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具体办法根据上级政策统一执行。依托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服务平台,打造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配置、服务等功能一体的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制”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负责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管理科
咨询电话:86529814
8.延长企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期限
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购房期限到期日在2022年3月至6月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负责部门:区引进外国智力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6318550
9.畅通“武进英才计划”项目引进通道
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注册的“龙城英才计划”创业类项目可先网上申报、后备案发文、再注册落户。联合载体板块采取视频、网络等“不见面”方式开展项目遴选,允许入选项目在发文认定后12个月内注册落地。
负责部门:区引进外国智力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6310576
6大服务举措
1.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持续开展优化企业用工环境“百人百企”专项行动,为“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用工专员”服务。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扩大劳务协作范围,深挖中西部地区富余劳动力资源,“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指导全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力服务企业用工。发挥“武进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及官方视频号等新媒体作用,为重点企业提供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服务。大力宣传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用工企业招聘人员信息,推广线上求职招聘服务,用工单位与求职人员通过微信视频远程面试,打造常态化线上就业援助服务新模式。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外地务工人员等各类求职者与用工需求企业有效对接。支持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及时公布企业余缺岗位信息,宣传用工调剂政策,组织对接活动,促进企业间用工互帮互助。
负责部门:区就业服务中心招聘服务科
咨询电话:86529818
2.完善工伤服务机制
延长申报时限,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的,用人单位报人社部门批准后可延后申报,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扩大参保范围,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用人单位可为其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负责部门: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
咨询电话:86529690
3.省“双创计划”申报云端培训、辅导
疫情期间,采取线上培训、辅导的模式,邀请专家从政策文件变化、项目申报要点、经典案例等多方面展开,详细解答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高省“双创”项目的申报质量。
负责部门:区引进外国智力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6318550
4.人才资助申请“不见面”审批
采取线上“不见面”审批模式,深入落实青年人才留武双资助政策,对企业新引进人才给予生活、租房和购房资助;在企业享受缓缴社保费用政策期间,对正常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人才,相关资助政策不变。支持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引进的博士后每月享受5000元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后留常工作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负责部门:区引进外国智力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6310576、86318550
5.指导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支持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指导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畅通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仲裁申请服务渠道,发挥“阳光调解”平台作用,减少企业和职工诉累。
负责部门: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咨询电话:
86319066、86310842
6.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
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鼓励引导企业与职工通过人社网办大厅、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以“不见面”方式办理服务事项,有序推进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人社“一件事”集成改革成果推广应用,着力实现即时办结、免申即办。依托社银合作新模式、基层平台力量,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开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业务全程网办绿色通道,免费快递《行政许可决定书》,继续畅通涉外企业和外籍人才服务渠道。
负责部门: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区引进外国智力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6319066、8631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