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汕头退役士兵就业保障

更新时间:2022-09-21 20:53:30作者:智慧百科

2022汕头退役士兵就业保障

  汕头征兵退役就业保障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

  (4)烈士子女。

  每年市、区县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中,安排10%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不受岗位户籍条件限制;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国家、省规定除外)、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2021年招考军队文职人员公告规定。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成绩加5分。

  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Ⅱ级就业帮扶,在提供基础援助的基础上,再提供三个以上岗位信息,并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对年龄偏大、身体残疾等原因造成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实施Ⅲ级就业帮扶,开展个性化的“一人一策”兜底援助,优先推荐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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