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1 21:10:47作者:智慧百科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1.企业(单位)申领。
企业(单位)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1个月内,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提供)等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个人申领。
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或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材料。
自主创业失败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或个人工商户注销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条件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