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2 18:44:37作者:智慧百科
第一批:2022年9月22日
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新城区下列房源符合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房源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3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029-87424250
附件:保租房源认定申请公示第1批(20220922).xlsx
温馨提示:西安保租房认定好处
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西安保租房申请入口流程
(一)房源入库申请。申请人登录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阅知《西安市居民存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从“服务平台”的企业库中自主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填报个人房屋、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上传以下申请资料:
1.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二)现场核验。运营服务企业负责对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且与申请人就承租方式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运营服务企业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申请人家庭成员资料、住房实景影像资料上传至“服务平台”。
(三)审核认定。申请人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在“服务平台”对申请人和房源信息等数据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居民及运营服务企业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核通过并进行房源公示后,“服务平台”生成《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将房屋信息推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保障中心负责将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定期发布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