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更新时间:2022-09-23 16:39:37作者:智慧百科

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

  

  图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范围

  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9864公顷(14.80亩)。其中,农用地0.5272公顷(7.91亩),含耕地0.3013公顷(4.52亩);建设用地0.4592公顷(6.89亩)。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建设。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

  

  图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范围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小杨桥村民小组、关古桥村民小组、林巷上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小杨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0803公顷(1.20亩),均为耕地;

  (2)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关古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2804公顷(4.21亩)。其中,农用地0.0771公顷(1.16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2033公顷(3.05亩);

  (3)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7146公顷(10.72亩)。其中,农用地0.5718公顷(8.58亩),含耕地0.0754公顷(1.13亩);建设用地0.0234公顷(0.35亩);未利用地0.1194公顷(1.79亩)。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XDG-2010-48号地块东侧道路-华庄街道南塘社区

  

  图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范围

  XDG-2010-48号地块东侧道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南塘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华庄街道南塘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4172公顷(6.26亩)。其中,农用地0.2737公顷(4.11亩),含耕地0.2596公顷(3.89亩);建设用地0.1435公顷(2.15亩)。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瑞景道站-华庄街道及华庄街道龙渚社区

  

  图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范围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瑞景道站,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华庄街道龙渚社区张巷头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集体土地0.0216公顷(0.32亩)。其中,农用地0.0170公顷(0.25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0046公顷(0.07亩)。

  2、拟征收华庄街道龙渚社区张巷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769公顷(1.15亩),均为农用地,不含耕地。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太湖街道及太湖街道方庙社区

  

  图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范围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太湖街道、太湖街道方庙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太湖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1462公顷(2.19亩),均为建设用地;

  2、拟征收太湖街道方庙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9302公顷(28.95亩)。其中,农用地1.2357公顷(18.54亩),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5922公顷(8.88亩),未利用地0.1023公顷(1.53亩)。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本文标签: 土地  街道  社区  目的  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