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金华兰溪教资认定指南(条件+时间+流程)

更新时间:2022-09-23 18:51:20作者:智慧百科

2022下半年金华兰溪教资认定指南(条件+时间+流程)

  2022下半年金华兰溪教资认定公告

  认定权限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户籍在兰溪市的社会人员;

  2.在兰溪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兰溪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4.部队驻地在兰溪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3.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一)政策咨询

  社会考生如有政策疑问,可向兰溪市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8820207,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国庆节放假期间暂停咨询服务)。

  (二)网上申报和钉钉加群

  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10月1日-10月7日节假日网站暂停服务),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网上申报后请用钉钉扫码加入“兰溪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

  温馨提醒:

  1.选择认定机构:兰溪市内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认定机构选兰溪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兰溪市教育局

  3.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三)体检

  1.体检时间:10月25日,上午7:00空腹,社会考生自行前往兰溪市中医院(兰溪市兰荫路108号)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点此下载)。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附件2下载(点此下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2寸彩色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认定类别+体检号(例:张三+初中+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用回形针别在体检表上一并上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3.相关事宜。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四)受理审核决定

  1.材料和思想品德审核:申请人于10月14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详见附件3(点此下载)。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兰溪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17340436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小学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醒,以居住地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必须上传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以兰溪户籍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不必上传户籍信息。

  2.认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2年11月下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兰溪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五)送达

  2022年12月上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和行程码,经核验均为绿码方可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暂缓来兰参加体检。

  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5.咨询电话和网址:

  兰溪市教育局:0579--88820207

  兰溪教育网: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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