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3 22:57:39作者:智慧百科
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
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青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任何地点、任何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从严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并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妨碍执行公务的,从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根据举报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12369、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