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4 22:58:38作者:智慧百科
莆田医保系统调试过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停机前相关医疗费用结算
莆田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
(一)若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应于10月22日18点前办理出院结算;
(二)若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10月22日18点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
(三)康复、精神病等长期住院病人,应于10月22日18点前办理出院结算;还需继续治疗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二、暂停网办、掌办业务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网办、掌办业务,包括“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莆田医疗保障”公众号、“掌上办”、“码上办”、“闽政通”APP、“莆田惠民宝”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有关医保服务,参保单位、个人网上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待系统地方化改造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业务。
三、实行业务“延期办”
(一)系统调试过渡期间,实行医保业务“延期办”,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待新平台完善后,仍按政策规定办理。为防止窗口人员聚集,建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申报(新系统正常使用时,将另行向社会通告)。
(二)属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影响医保待遇的,仍按政策规定办理。
四、部分业务处理办法
(一)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1)首次参保人员,因系统经办时间延迟、账目延迟、缴费时间延迟致待遇等待期延迟,从2021年10月起补缴医保及生育保险费的,其待遇等待期从2021年10月起计算。
(2)新增人员因系统切换造成当月无法建账、无法缴费的,待系统恢复后按当月费率补建账(享受阶段性下调费率)。
(3)部分参保人员于2021年10月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在职转退休手续无法办理,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①保费被多征收的,退还医保及生育多征收的部分;
②产生医疗费用的,按退休人员待遇给予补差;
③退休待遇延后的,正常享受退休待遇并给予追补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个账划拨差额。
(4)对无法及时减员停保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应退还多收的医保及生育保险费,因死亡无法及时减员的退休人员从死亡次月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
(5)新生儿参保,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因系统原因缴费延误超过90天的,在参保缴费后,因系统原因延误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可按规定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6)用人单位已连续三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系统切换后确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在系统恢复后当月缴纳费用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7)转移接续人员或续保人员,因系统调试无法补缴三个月内医保及生育保费,导致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8)灵活就业人员因系统切换无法银行代扣职工医保费的,在系统恢复后进行补扣,因系统原因未代扣到职工医保费超过3个月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9)2021年9月新入学大学新生,因受系统调试影响延迟参保,已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可从2021年9月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关于医保待遇经办业务
(1)医疗费用结算:因系统调试造成医保待遇无法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可在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刷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持医保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医保管理部门窗口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2)门诊慢特病病种备案: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持门诊特殊病种备案表(加盖医院章)到参保地医保管理部门或医院医保服务站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按医保窗口审核时间认定时间予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3)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在新系统完善前,暂停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及结算,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先行垫付,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4)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实时刷卡人员,无法正常核定生育津贴待遇的,暂时延后办理,待新系统完善后统一办理。未刷卡结算的,参保女职工在出院结算后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
在切换国家平台调试期间,如出现其他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的情形,莆田医保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平台技术公司沟通协调,督促协调完善新系统,待新系统完善后进行补办,确保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五、如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电话咨询。
市医保热线:0594-968112
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0594-2278832
仙游医保分局:0594-8590916
仙游医保分中心:0594-8292243
荔城医保分局:0594-2301199
城厢医保分局:0594-2300189
涵江医保分局:0594-3912266
涵江医保分中心:0594-3567896
秀屿医保分局:0594-5853190
秀屿医保分中心:0594-5871799
北岸湄洲医保分局:0594-5991866
北岸湄洲医保分中心:0594-590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