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7 12:16:23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
发放对象:
(一)2022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本科生;
(二)2022年内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2022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毕业生获得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符合条件:
自2022年6月9日起,上述奖励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万元就业奖励”:
(一)所就业的企业在南宁市重点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广西-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东部产业新城登记注册,并且该企业的统计关系、纳税关系纳入以上辖区管理;
(二)与就业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该企业依法参加南宁市(或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
(三)申报时仍在该企业就业;
(四)未享受过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五)相关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的奖励标准:
2022年6月起至2023年7月,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0000元的专项就业奖励。
2023年7月31日后未享受满10个月奖励的,不再继续发放奖励。已享受过本奖励的毕业生,与就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再次就业的,不再享受本奖励。
申报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材料:
(一)线上申报
1.填写申报信息;
2.上传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照片(已在南宁人社部门信息平台上签订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无需上传);
3.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属于留学回国毕业生的,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线下申报
1.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填写《南宁市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申报表》;
3.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已在南宁人社部门信息平台上签订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无需提供);
4.提供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
5.属于留学回国毕业生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申报和发放:
(一)个人申报
1.线上: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例:点击公众号首页掌上办事>>>服务>>>人才服务>>>人才奖补>>>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按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2.线下:持所需材料前往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或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至2023年10月31日。
(二)初审
由毕业生就业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后,提交下一步审核。
(三)复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对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拨付奖励资金至申报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