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公租房申请攻略(最新)

更新时间:2022-03-23 14:50:01作者:未知

上海奉贤公租房申请攻略(最新)

  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 一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保障住房政策。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区受理机构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规定流程在网上提交;其中区受理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申请方式: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委托区公租房运营公司设立受理窗口,实施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常态化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以下简称区受理机构)。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向区受理机构提交申请;也可由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

  奉贤区公租房受理机构:上海奉贤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41号

  咨询电话:021—57427878

  准入资格审核流程

  (一)审核

  区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开展核查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期限和婚姻状况核查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为依据。核查期间,区受理机构可以向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及其工作单位征询相关情况,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二)公示

  经审核通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区公租房运营公司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有异议并经核查成立的,应书面告知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向申请人出具准入资格确认书,并登记为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三)复核

  申请人对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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