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3 15:20:06作者:未知
《奉贤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租金管理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
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聘请社会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市场租金,以此为依据按8折计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根据市场租金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区公租房运营公司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
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用人单位集体安排承租的,应配合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对于在承租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时自行支付至相关经营单位。
区公租房运营公司的租金收入需严格按照本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注: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2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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