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8 21:27:50作者:智慧百科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时开始,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及非在校少年儿童。
2.在本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城乡居民,凭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暂时可以不参保登记,等待上级补助政策。(持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属于户籍地建档立卡等免缴的人员请不要在我区缴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
四、参保事项要求
1.已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以直接选择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2.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该“先登记后缴费”,新参保人员或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的,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3.缴费时显示“无效的参保登记信息”请携带户口页至所属社区、村委会做参保信息维护再进行缴费。
4.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需要变更的,应在缴费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我区医保中心进行更正。
5.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之日起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其他说明
1.缴费期间的每月1日至25日进行参保登记,节假日不办理。
2.参保人员不能重复参保,如需参加2022年职工医保,请不要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中断2022年职工医保需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请先办理职工医保退保退费。
3.由社区、村委会会同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重残人员底数核实,有变动及时反馈医保中心。
温馨提示
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相互告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影响明年看病就医。
咨询电话
医保电话:0317-7558802
税务电话:0317-8883200
沧州渤海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中心
沧州渤海新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7日